【洛豪】我的间谍生涯

之前一直在开一个关于玫瑰的脑洞,又正好看到有人在讨论这个,所以我也说几句吧。

昨天去四刷,我觉得伍世豪听到雷洛说玫瑰身世的时候,是比雷洛听到伍世豪说玫瑰就是阿花的时候,还要震惊的。但是,雷洛在听到玫瑰的阿花的时候,也表现出了惊讶。所以,这里有两种可能,一,雷洛不知道玫瑰的阿花,他只是调查过伍世豪的背景知道伍世豪以前同住的有个姑娘叫小花。二,雷洛知道玫瑰就是阿花,但惊讶于伍世豪居然这个时候说出阿花的身份,还拿枪指着他,一种气头上的心痛感。当然,还有第三,就是“你竟然不知道我已经知道玫瑰就是阿花”,但我觉得这个可能性太小了。

我个人的倾向是第二种,雷洛应该知道玫瑰是阿花。

但我不觉得这是伍世豪对雷洛的不信任。

之前有妹子说官方说法是,“他要保护自己我不管,但我不信他会伤害我”。我个人也是这么理解的,玫瑰只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手段,不是猜忌和伤害,也不代表不信任,就像一个平时成绩很好的学生去考试,考前十分钟在教室外面大家都拿着书看,他还是会掏出书本一起看,就算心里觉得没问题,就算知道看了也没用,还是一样会看。

所以四分天下其实还是给你一半,伍世豪更气的或许不是四分天下,而是四分之一里面有个是肥仔超。

然后我发现我四刷最后的槽点竟然在马仔人数上,也是对自己无语了,下面是脑洞一则,想说的话和想吐的槽都在里面了……


----------OOC的话请不要介意,它就是个脑洞而已-----------


大家好,我叫玫瑰,是个间谍,准确的说,是个双面间谍。

其实我本名不叫玫瑰,叫阿花,以前住在九龙旧居,豪哥上铺。小时候我天天被老爸虐待,是豪哥一路护着我,帮我爸还债,还送我去泰国和台湾受训。学成归来以后我彻底从当初的乡村少女变成了一朵智勇双全、八面玲珑、人见人爱的干练红玫瑰,然后豪哥把我安插到了雷洛探长身边,这就是我职业生涯的开端。

下面,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我故事。

可能是因为小时候家境贫寒的原因,我一直是一个积极向上、勇于挑战自我的人。豪哥派我到洛哥身边,洛哥也很赏识我,我很高兴,但这还不够。作为一个有志青年,也为了报答豪哥对我的照顾与栽培,我一定要得到雷洛的彻底信任,成为他的心腹。

为此我冥思苦想了很久,终于想出了一个看似老土却屡试不爽的办法——色诱。心灵的距离可以通过肉体的接触拉近,何况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我就不信几番巫山云雨下来雷洛不会食髓知味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

为了那一晚我精心策划了很久,窗外朦胧的微雨,办公室内暧昧的灯光,我穿着前后只有两块布的新款晚礼服一屁股坐到了洛哥的办公桌上。我含情脉脉地盯着洛哥,悠悠地抬起一条腿放到他的面前,我知道身上那两块布根本挡不住一片春光,洛哥的眼神已经深深被我修长的美腿吸引。

我看见洛哥的手就这样情不自禁地抚上了我的小腿,向上、再向上,然后停留在了我的膝盖。

他突然抬头望我,眼中盈满温柔却又痛又伤,他说:“你的膝盖,很好看。”

我内心:???难道不该是我雪白的大腿很好看吗???

他的嗓音低沉又伤悲:“每次看到别人的膝盖,我就想起一个人,一个为我砍过人也放过烟花的人。”

他眼中泛起秋水一帘、风情万种,我一时竟无语凝噎:洛哥,你要是看到膝盖就想起那个人,那人人都有膝盖,你一天有不想那个人的时候吗?

雷洛:“好了你走吧,我想一个人静一静。”

我:“好的洛哥……”

 

当夜我带着无限地挫败感向豪哥汇报了这件事,豪哥听完背过面去沉默了很久,不过幸好他并没有责怪我的自作主张。

伍世豪:“以后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你都必须全部向我回报,一个字也不能少。”

我:“豪哥,有件事我不知当讲不当讲。”

伍世豪:“那就不要讲了。”

我:“……”

我觉得豪哥可能是误会了什么,我并不是想说洛哥的坏话,我只是单纯的想告诉他我离开洛哥办公室之后发现脱下的高跟鞋忘了拿,于是又折返回去,在门口正好看见洛哥一个人站在里面笑得春风得意花枝招展。

 

虽然我自认为这次色诱计划是我职业生涯中的一大失败,但可能是因为我的膝盖确实很好看吧,洛哥越来越信任我了,除了工作上的交流,他还常常和我分享他的个人生活。而作为一个负责的间谍,我当然也把这些信息一字不漏的汇报给了豪哥,比如:

早上,警署。

雷洛:“中环那边新开了一家潮州菜馆,想去试试,可惜一个人吃又点不了几个菜。”

中午,伍世豪家。

我:“豪哥,洛哥说中环那边新开了一家潮州菜馆,他想试试,可惜一个人吃又点不了几个菜。”

晚上,警署楼下。

伍世豪:“洛哥,我刚好开车路过,听说中环那边新开了一家潮州菜馆,要不要一起尝尝?”

雷洛:“好啊。”

 

又比如:

星期五,警署。

雷洛:“最近天气真好,我明早九点想去大屿山走走。”

是夜,伍世豪家。

我:“豪哥,洛哥说最近天气真好,他明早九点想去大屿山走走。”

星期六,早上九点,大屿山。

伍世豪:“哎,这不是洛哥吗?天气真好你也过来散步?”

雷洛:“对啊,我还带了好多菠萝油啊打算在海边看海吹海风野餐,一起?”

伍世豪:“好啊。”

 

还比如:

下午,警署。

雷洛:“戏院新上的那部《乌龙帮办》,不知道好不好看。”

晚上,伍世豪家。

我:“豪哥,洛哥说戏院新上的那部《乌龙帮办》,不知道好不好看。”

早上,警署门口。

小威:“这里有张《乌龙帮办》的票,你拿去给雷洛,说是你买的,让他去看。职场人际,你懂的。”

我:“……我懂。”

上午,雷洛办公室。

我:“洛哥,我买了张《乌龙帮办》的戏票,你晚上有时间可以去看看。”

雷洛:“一张?”

我:“嗯。”

雷洛:“谢谢。”

晚上,戏院内。

雷洛:“阿豪,这么巧你也来看戏呀!”

伍世豪:“对呀洛哥!”

雷洛:“一个人?你坐哪里?”

伍世豪:“豪华双人包厢1B。”

雷洛:“我在豪华双人包厢1A,我们一个包厢呢,真巧。”

伍世豪:“是啊好巧好巧,哈哈哈。”

 

不过你不要以为当间谍就是传话这么简单,我必须无时无刻保持细致入微的观察,才能发现那些人所不能见的蛛丝马迹。比如经过我长期的观察,我发现洛哥很喜欢唱歌,而且唱得很好。我把这件事告诉了豪哥,豪哥对我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表示很满意。

伍世豪:“那他最近都在唱什么歌?”

我:“爱你一万年~爱你经得起考验~~~”

伍世豪:“这是什么歌?”

我:“爱你一万年。”

伍世豪:“这首歌我怎么没有听过?”

我:“因为歌词是洛哥自己写的。”

就是因为我这个细微的发现,豪哥和洛哥后来又多了一个谈生意的地点——歌厅。

 

当然让我印象最深的,必然还是情人节那一次。

那次洛哥送给了我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雷洛:“玫瑰,今天是情人节,我买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可是我家花瓶太小装不下,就送给你吧。不过我记得上次你好像说你家没有花瓶,没有你就看谁家花瓶够大你就送谁吧。”

我:“谢谢洛哥。”

我想也没想就抱着玫瑰走了一路,吸引了无数少女羡慕的目光,一路走到了豪哥门口。

我:“豪哥,洛哥说今天是情人节,他买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可是他家花瓶太小装不下,就送给我了。不过他记得我家没有花瓶,他就叫我送给某家花瓶够大的。”

伍世豪:“可是我家也没有那么大的花瓶。”

突然门铃响起。

伍世豪:“谁?”

门外:“送快递的,早上有一位雷洛先生买了一个特大号的花瓶,我来送货。”

翌日,雷洛办公室,电话中。

雷洛:“怎么样,我送你的礼物还满意吗?”

伍世豪:“满意满意,洛哥送的我怎么能不满意。”

门外。

猪油仔:“昨天情人节哦,洛哥送了阿豪什么?”

我:“一个花瓶。”

猪油仔:“花瓶?这么有新意?”

 

总之在我坚持不懈的努力之下,洛哥越来越器重我,并对我的工作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

后来英国佬要四分天下,我也因为这一契机攀上了事业巅峰。不过我心里并不高兴,我知道洛哥也是。

那天晚上是洛哥当上总华探长的庆功趴,他只请了几个人,还专门叫我提前到。

洛哥坐在沙发上,面色十分难看,眼中还带着血丝。他沉默了很久,我以为他有很多很多话要给我说,比如解释一下这是英国佬的意思,他已经努力争取了但没有办法,又或者让我放眼未来,不要纠结于一时意气……但是最终洛哥什么也没有说,直到猪油仔来按门铃,他才拍着我的肩说了一句:“这天下有我一半,就有伍世豪一半。”

我当时好希望洛哥可以多说一点,他多说一点,我才能给豪哥多说一点,他就这一句话,我怎么给豪哥交代。

猪油仔来了之后洛哥就开始削平果,他很用心地削着,把一个苹果分成了几瓣,放在水果盘里,还顺手把刀也放了进去,然后把水果盘放在了麻将桌旁。

之后的事情你们大家都知道了,放水果盘的那个位置是留给豪哥坐的,豪哥打完麻将顺手抄起刀割了肥仔超的耳朵。

我想那天豪哥是真的生气了,或许四分天下可以,但四分之一的那个人是肥仔超不行。

而洛哥的举动我一直没太想通,你说他当时是单纯的在削平果呢?还是想削平果给豪哥吃呢?还是想找个机会顺理成章把刀给豪哥呢?

答案只有洛哥自己知道了。

 

总之那晚之后豪哥和洛哥都很生气,在所有人都回家以后,洛哥单独叫我留下,跟我说,叫我去豪哥身边当间谍,看紧他的一举一动,不能让他出任何岔子。

于是我成了一名双面间谍,这是我职业生涯的又一大挑战,但我很欣慰,因为有挑战才有成就感。

开始的时候洛哥和豪哥谁也不理谁,我以为他们会冷战很久,结果并没有。而在此期间,我的工作量并没有减少。

那个时候的情况大概是这样的:

上午,警署。

雷洛:“我今天没带零钱多买了一盒头痛药,送给你吧。你不头痛就随便送给哪个头痛的。”

我:“谢谢洛哥。”

晚上,伍世豪家。

我:“豪哥你头还痛吗?”

伍世豪:“老毛病了,一直没好。”

我:“洛哥今天没带零钱多买了一盒头痛药,他不用送给我,我也用不着,就送给你了。”

伍世豪没说话,沉吟良久,问:“雷洛最近有什么动向?”

我:“没有特别的动向,就是换了首歌单曲循环,我唱给你听啊——曾经少年爱追梦,一心只想往前飞,行遍千山和万水,一路走来不能回。”

跟着洛哥久了,我的唱歌水平也有了质的飞跃,我想那天晚上我的歌声应该打动了豪哥,因为他听完之后就一直紧紧握着他的金豹头,眼眶泛红。

工作带给我的这种成就感,我也不知道你们懂不懂。

 

天有不测风云,泰国那边的供应商换了老大,直接影响到我们香港这边的生意,然而这对豪哥和洛哥来说,却是因祸得福。

豪哥和洛哥小别胜新婚,啊不,是齐心协力,来了一招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明里豪哥去泰国谈生意,暗里我结果了花仔荣,顺手还请泰国小朋友去骑了个木马,于是生意谈得很顺利,天下还是他们二人的。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我们谁都没有料到小威就这么一去不复返了,阿平也被亨特打成了植物人躺在医院。更雪上加霜的是,ICAC成立了,洛哥自身难保。

香港不能久留,洛哥准备逃往加拿大,他叫豪哥跟他一起走,是亲自去叫的,没通过我,但豪哥不听,豪哥要杀亨特。

那天晚上豪哥和洛哥终于吵崩了,我知道他们心里都很难受,只是面子上挂不住。

豪哥告诉了洛哥我的真实身份,洛哥表示他早就知道。临走之际洛哥表示他想试试没有针在身边的感觉,并再次叮嘱我看好豪哥。

其实我哪里是跟针,最多就是朵带刺的玫瑰。玫瑰代表什么?是爱啊!是情趣啊!

 

我是一个敬业的人,所以虽然身份已经被公开,我还是坚守着我的岗位。我依旧把双方的一举一动都一字不差的告诉对方,所以每次洛哥都可以及时制止豪哥暗杀亨特,所以那天洛哥要走,豪哥也知道。

其实豪哥曾经想过去山东学习,但时间有限他也脱不开身,于是就此作罢,自己练了几天,在洛哥准备飞往加拿大的前夜,开着挖掘机去找亨特报仇了。

那天晚上,你们也知道,就是我生命的最后一晚。

玫瑰凋零的那一刹,我已经感觉不到身上的疼痛,只觉得脑海中闪过很多人很多事,我望着豪哥想,你为什么不跟着洛哥走呢?跟着洛哥一起走多好啊,大家一起去加拿大开开心心……

说道“大家”我突然又在想,为什么豪哥都已经当了老大身边的人手还是这么少呢?看看当初大灰熊和公仔强打架的人头攒动,看看当初在九龙城寨追杀洛哥的刀山火海,就算物价上涨现在打架要一人六十块豪哥也给得起啊,那为什么豪哥身边的马仔永远还是只有我们四个人呢?想不通,真是想不通,如果有当年拍大片那人数,亨特早死了吧,至少豪哥自己能平安跑掉啊……

哦不,我死前好像想得太多了,精神开始飘忽,眼前开始变黑,只有耳边传来了一阵歌声,那歌是洛哥唱的——

“给我一杯忘情水,换我一夜不流泪,

所有真心真意,任它雨打风吹,

付出的爱收不回。”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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